冬季施工措施(四)
发布时间:2014-01-16
(二)砌体工程
1、砌筑前应将普通砖、空心砖、砼小型空心砌块及加气砼砌块等砌块材料表面的污物、冰、雪清除掉,经水浸泡冻结后的砌块材料严禁砌筑使用。
2、石灰膏宜保温防冻,如冻结需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3、所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的冻结块和冰块。
4、经过标准养护28天硬化后应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砂浆试块的留置,初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入常温28天的砂浆强度。
5、满足砌筑要求的流动性。
6、在使用时不得产生泌水分层离析等现象,要保证砂浆水分的均匀性。
7、拌制砂浆的材料加热温度,水不得超过80℃,砂子不得超过40℃。
8、在负温条件下砌筑时,由于砖的浇水困难,可将砂浆稠度比在常温时大1-3㎝,但加大的砂浆稠度不超过13㎝,以确保砖与砂浆的粘结力。
其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