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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之塔式起重机(三)

 

建筑劳务之塔式起重机
6.安拆,验收与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验收程序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机。
对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说明如下:
1.附着
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布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时,应对附着进行设计计算,并经过审批程序,以确保安全。设计计算要适应现场实际条件,还要确保安全。
附着前,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状态下;
1)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0。4%。
2)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0.2%。
2.基础与轨道
塔式起重机说明书提供的设计基础如不能满足现场地基承载力要求时,应进行塔式起重机基础变更设计,并履行审批,检测,验收手续后方可实施。
3.结构实施
连接件被代用后,会失去固有的连接作用,可能会造成结构松脱,散架,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实际使用中严禁连接件代用。高强螺栓只有在扭力达到规定值时才能保证不松脱。
4.电气安全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距离,见表。当安全距离小于表中规定时必须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安全距离

  (m)

                     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为避免雷击,塔式起重机的主题结构应做雷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取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要求。